☆、吉他夢成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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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話要說: 為什麽點擊率從前往後依次減少?是看了前面的就不想看後面的了嗎?
我和脩一起去了老屁股,我們商定在那裏教夏天彈吉他,一路上我告訴他我從金時空來到這裏的經過——是在脩穿越時空之門的時候我悄悄跟來的,但由於我是第一次穿越時空,所以不懂得掌控找落點,一時疏忽,就恰巧落到了夏家。
路上我們路過了一條小巷。街燈明明暗暗的,裏面有打架吃痛的聲音。
思緒回轉。曾記得第一次見到雷克斯的時候,他正在揍普林高中的一群不知深淺的家夥,我恰巧路過。那時的我正屬於叛逆時期,我看著小巷盡頭的他,那種隔著面具依舊可以感受到的玩世不恭的傲人神情,深深吸引了我,那個時候,我在心裏告訴自己:他將成為我喜歡的人。他註意到了我,略有猶豫了片刻後選擇了對我出手,我輕笑,那時的我雖然沒有現在這麽厲害,但是對付他也是綽綽有餘,我單手擋下他的攻擊,連護身兵器都沒有用到。借著月光,我看到他的眼中掠過一絲震驚。
“你贏不了我。”我走近他,想看看他面具下的臉。
他調整了一下內息,戴上了傳說中的阿瑞斯之手,把戰力指數提升到萬點,第二擊向我攻來。我正欲擋下,但是腦海裏突然出現了一個奇異的想法:他輸了的話,應該會很沒面子吧。想到這裏我的手刻意停慢了半秒鐘,然後裝作躲閃不及的樣子,身體硬生生被彈開一米左右:阿瑞斯之手果然不是蓋的。
“你為什麽讓我?”他不解。
“給你個臺階下。KO.2輸了會很沒面子。”我撫了撫傷口站起身,消失在小巷與街市的交口處。
……
“啊——”小巷盡頭是慘叫聲。
“走吧。”我對脩說。脩遲疑了一下,但想了想他自己遮住半張臉的墨鏡和壓低棒球帽,也決定不管閑事,免得惹來粉絲的追逐,我們一前一後,一起走向老屁股。
老屁股。
盡管脩一路低調,但是這種怪異的打扮還是招惹了許多目光。於是老屁股裏闖入了許多脩的fans,嚷嚷的聲音讓我忍不住揉了揉眉心,我對脩打了一個手勢,示意我走了。脩暗中點了點頭。
一個人走回了夏家。晚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,夜空看起來空蕩蕩的。我買了一部手機,為了方便和脩他們聯絡,畢竟那個神出鬼沒的東城衛不是每次都能幸運的在七號河堤找到的。我還買了幾件衣服,雄哥和夏美的衣服對我來說太肥大了。
第二天早晨我換了一身襯衫,去了那家IT公司,畢竟算是我的半個上司,總不能不見次面吧。老總是一個怪怪的老頭,別人都叫他“常總”。他表示對我的程序很滿意,意圖和我簽訂三年的工作合同,我婉言謝絕了:我還不知道自己會在這裏待多久呢。
回到家的時候天色已經有些暗了。外面下了中雨,還好沒有風,所以顯得不怎麽冷。我從公司借了一把傘,在家門口看到跪在一起的死人團長和夏天。我連忙跑過去把傘撐在他們頭上。下意識的,傘的方向向死人團長一邊傾斜。是對他的親情嗎?還是……對傘另一邊的人的仇恨?
看來……雄哥還是不肯原諒夏天。死人團長感激的看了我一眼,嘆了口氣,最終還是推開了我:“回家吧。”
回家?我的家嗎?一個平凡的家。一個有媽媽,有爸爸,有兄弟姐妹的家,屬於我嗎?
我看了看二樓的窗戶,發現雄哥正在窗邊看著我們,眼睛裏已經含了些淚水。
我靈機一動,想到了辦法,我低頭在他們兩個耳邊低語:“唱歌,唱以前雄哥最喜歡的歌。”說完,我便走進家門,我要阻止夏宇夏美好心勸雄哥,在這個時候一定要讓雄哥自己想通,不然以她的脾氣,肯定會礙於面子繼續充耳不聞。這算是操心家事嗎?我有家了,呵呵……
到家後我迅速把飯做好,端到餐桌前,示意夏宇夏美不要吃。再等等,馬上,雄哥就會心軟了。
“去開門。”雄哥像是大病一場從樓上下來,有一絲微笑掛在唇邊。上次我窺探她的記憶的時候,我發現大量死人團長給她唱歌時的場景,那個時候我就確定,雄哥對死人團長還是有愛的。果然不出所料。
夏宇貼心的去拿毛巾,夏美興高采烈的去開門。我則是在餐桌旁,用異能把涼了的飯菜加熱。
溫馨的一家,又回來了。
“夏天,你很有天份,我……同意你繼續學吉他了。”雄哥揩了揩眼淚,故作平靜地說。
一家四口又抱在了一起,我和死人團長被晾在一旁,夏宇看了我一眼,揚起了一個笑容,像是在告訴我我沒有被冷落。我笑著低下頭,拍了拍死人團上的肩膀,不是使用讀心術,而是……這次,真的想祝賀他。
我拿起小提琴遞給死人團長,死人團長會意,幽幽的拉起了剛剛唱的那首歌。
夜色入戶,我看到了一種寧靜的美好,家的溫情。
雄哥走上樓,伴著小提琴優雅的聲音,慢慢的,消失在樓梯拐角。
翌日清晨,我收到了一條短信,來自脩的,約我去夏天學校的吉他社。
我本想和夏天一起走的,但是又想到脩有可能是為了終極鐵克人的事情找我,權衡利弊,我決定不讓夏天知道,偷偷跟蹤他。
路上遇到了刀疤傑森的□“key man”,夏天高興地把口袋的零錢全都給他就走了。
靠!我不禁在心裏罵了一句,夏天他是白癡嗎?雄哥說的沒錯,果然容易被欺負。遇到我,你慘了,刀疤衰人。
key man在轉過街角後看到了一個邪惡的笑容,繼而倒地,不省人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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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脩一起去了老屁股,我們商定在那裏教夏天彈吉他,一路上我告訴他我從金時空來到這裏的經過——是在脩穿越時空之門的時候我悄悄跟來的,但由於我是第一次穿越時空,所以不懂得掌控找落點,一時疏忽,就恰巧落到了夏家。
路上我們路過了一條小巷。街燈明明暗暗的,裏面有打架吃痛的聲音。
思緒回轉。曾記得第一次見到雷克斯的時候,他正在揍普林高中的一群不知深淺的家夥,我恰巧路過。那時的我正屬於叛逆時期,我看著小巷盡頭的他,那種隔著面具依舊可以感受到的玩世不恭的傲人神情,深深吸引了我,那個時候,我在心裏告訴自己:他將成為我喜歡的人。他註意到了我,略有猶豫了片刻後選擇了對我出手,我輕笑,那時的我雖然沒有現在這麽厲害,但是對付他也是綽綽有餘,我單手擋下他的攻擊,連護身兵器都沒有用到。借著月光,我看到他的眼中掠過一絲震驚。
“你贏不了我。”我走近他,想看看他面具下的臉。
他調整了一下內息,戴上了傳說中的阿瑞斯之手,把戰力指數提升到萬點,第二擊向我攻來。我正欲擋下,但是腦海裏突然出現了一個奇異的想法:他輸了的話,應該會很沒面子吧。想到這裏我的手刻意停慢了半秒鐘,然後裝作躲閃不及的樣子,身體硬生生被彈開一米左右:阿瑞斯之手果然不是蓋的。
“你為什麽讓我?”他不解。
“給你個臺階下。KO.2輸了會很沒面子。”我撫了撫傷口站起身,消失在小巷與街市的交口處。
……
“啊——”小巷盡頭是慘叫聲。
“走吧。”我對脩說。脩遲疑了一下,但想了想他自己遮住半張臉的墨鏡和壓低棒球帽,也決定不管閑事,免得惹來粉絲的追逐,我們一前一後,一起走向老屁股。
老屁股。
盡管脩一路低調,但是這種怪異的打扮還是招惹了許多目光。於是老屁股裏闖入了許多脩的fans,嚷嚷的聲音讓我忍不住揉了揉眉心,我對脩打了一個手勢,示意我走了。脩暗中點了點頭。
一個人走回了夏家。晚上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,夜空看起來空蕩蕩的。我買了一部手機,為了方便和脩他們聯絡,畢竟那個神出鬼沒的東城衛不是每次都能幸運的在七號河堤找到的。我還買了幾件衣服,雄哥和夏美的衣服對我來說太肥大了。
第二天早晨我換了一身襯衫,去了那家IT公司,畢竟算是我的半個上司,總不能不見次面吧。老總是一個怪怪的老頭,別人都叫他“常總”。他表示對我的程序很滿意,意圖和我簽訂三年的工作合同,我婉言謝絕了:我還不知道自己會在這裏待多久呢。
回到家的時候天色已經有些暗了。外面下了中雨,還好沒有風,所以顯得不怎麽冷。我從公司借了一把傘,在家門口看到跪在一起的死人團長和夏天。我連忙跑過去把傘撐在他們頭上。下意識的,傘的方向向死人團長一邊傾斜。是對他的親情嗎?還是……對傘另一邊的人的仇恨?
看來……雄哥還是不肯原諒夏天。死人團長感激的看了我一眼,嘆了口氣,最終還是推開了我:“回家吧。”
回家?我的家嗎?一個平凡的家。一個有媽媽,有爸爸,有兄弟姐妹的家,屬於我嗎?
我看了看二樓的窗戶,發現雄哥正在窗邊看著我們,眼睛裏已經含了些淚水。
我靈機一動,想到了辦法,我低頭在他們兩個耳邊低語:“唱歌,唱以前雄哥最喜歡的歌。”說完,我便走進家門,我要阻止夏宇夏美好心勸雄哥,在這個時候一定要讓雄哥自己想通,不然以她的脾氣,肯定會礙於面子繼續充耳不聞。這算是操心家事嗎?我有家了,呵呵……
到家後我迅速把飯做好,端到餐桌前,示意夏宇夏美不要吃。再等等,馬上,雄哥就會心軟了。
“去開門。”雄哥像是大病一場從樓上下來,有一絲微笑掛在唇邊。上次我窺探她的記憶的時候,我發現大量死人團長給她唱歌時的場景,那個時候我就確定,雄哥對死人團長還是有愛的。果然不出所料。
夏宇貼心的去拿毛巾,夏美興高采烈的去開門。我則是在餐桌旁,用異能把涼了的飯菜加熱。
溫馨的一家,又回來了。
“夏天,你很有天份,我……同意你繼續學吉他了。”雄哥揩了揩眼淚,故作平靜地說。
一家四口又抱在了一起,我和死人團長被晾在一旁,夏宇看了我一眼,揚起了一個笑容,像是在告訴我我沒有被冷落。我笑著低下頭,拍了拍死人團上的肩膀,不是使用讀心術,而是……這次,真的想祝賀他。
我拿起小提琴遞給死人團長,死人團長會意,幽幽的拉起了剛剛唱的那首歌。
夜色入戶,我看到了一種寧靜的美好,家的溫情。
雄哥走上樓,伴著小提琴優雅的聲音,慢慢的,消失在樓梯拐角。
翌日清晨,我收到了一條短信,來自脩的,約我去夏天學校的吉他社。
我本想和夏天一起走的,但是又想到脩有可能是為了終極鐵克人的事情找我,權衡利弊,我決定不讓夏天知道,偷偷跟蹤他。
路上遇到了刀疤傑森的□“key man”,夏天高興地把口袋的零錢全都給他就走了。
靠!我不禁在心裏罵了一句,夏天他是白癡嗎?雄哥說的沒錯,果然容易被欺負。遇到我,你慘了,刀疤衰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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